关于开展2025年度田东县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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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田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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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公告
2025-11-01 10:00

为做好2025年度**县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申报对象为符合《**壮族自治****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灵活就业登记,且个人在**市**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一)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置区搬迁群众;

8.****政府或自****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2.成为经营主体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或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

3.未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已办理失业登记但失去联系且本人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但未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证》年度验证的;

4.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或经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招用,但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2次以上的;

5.经查提交认定材料不实的;

6.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8.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等原因终止就业要求的;

9.享受****居委会、村委会享受财政补贴的人员);

10.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高校毕业生:包括****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士、博士研究生,****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灵活就业人员:

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2.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实现灵活就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需经******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或实地核查,****管理局、****保障局、****管理中心核查等形式核查是否有工商登记或领取失业金,并到****服务中心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在其《就业创业证》上注明)。从《就业创业证》登记灵活就业的当月起享受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保持政策延续,鼓励灵活就业,加强托底保障”的原则实施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结合《**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百人社发〔2023〕17号)的相关要求,现确定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按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计算,若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低于300元/人﹒月,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若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大于或等于300元/人﹒月的,按300元/人﹒月给予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00元/人﹒月、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办理时间

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办理地点

****服务中心****中心二楼62号窗口),咨询电话:0776—****967。

六、申报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核表1份;

2.个人申请书1份;

3.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证明;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应提交原件)1份(须印2、3、9及年审页);

6.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凭证原件;

7.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第三代)账号复印件1份。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1份;

2.个人申请书1份;

3.高校毕业生学历佐证材料核验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应提交原件)1份(须印2、3、9及年审页);

6.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凭证原件;

7.申领社会****商行账号复印件1份。

七、注意事项

(一)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且在本年度补贴享受期内未再做其他就业失业登记。

(二)补贴需本人持相关证件亲自办理并承诺灵活就业形式,如有不实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申请人有严重欺****机关进行联合查处,列入黑名单并对严重失信的申请人实施惩戒。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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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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