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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光德镇上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光德镇上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光德镇上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概算。项目建设内容为:人居环境提升总占地面积约16682平方米,小公园景观提升面积约5000平方米,更换金属仿竹篱笆约1000米,路旁小节点景观提升面积约256平方米,墙面彩绘面积约250平方米,更换园林灯和水泥仿木栏杆,三清三拆三整治及三线整治总长约500米,入村门户绿化提升等。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光德镇上坪村。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1422-04-01-584304
二、经审查,项目总概算价为96.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5万元,预备费4.58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三、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四、请落实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未经批准,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五、****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请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 复
附件:**县光德镇上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委、县统计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