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招标公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1-1 |
****幼儿园等7园食材配送服务 |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全年无休的食材配送服务等 |
1年 |
****120 |
****120 |
46000 |
| 2 |
2-1 |
****幼儿园等7园食材配送服务 |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全年无休的食材配送服务等 |
1年 |
****846 |
****846 |
46000 |
| 3 |
3-1 |
实验幼儿园等8园食材配送服务 |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全年无休的食材配送服务等 |
1年 |
****111 |
****111 |
44000 |
| 4 |
4-1 |
山前中心园等8园食材配送服务 |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全年无休的食材配送服务等 |
1年 |
****025 |
****025 |
43000 |
5、****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 1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 号)规定:“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特定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标书代写 |
| 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包 2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 号)规定:“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特定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标书代写 |
| 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包 3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 号)规定:“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特定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标书代写 |
| 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包 4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 号)规定:“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中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 特定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标书代写 |
| 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 09:00 至11:45,下午 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
7.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公司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7.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直接至我司办理(****花园1栋2梯304室),需填写《报名表》(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公司招标文件费用账户,同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163.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 09:00 至11:45,下午 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由********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9、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10、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10.1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01月04日09:30(**时间),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本章第 11 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花园1栋2梯304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 年01月04日09:30(**时间),****(地址:****花园1栋2梯304室),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12、公告期限
12.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2.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3、采购人:****
地址:**省**市**市玉沙路16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法:0593-****636
14、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1栋2梯304室
项目联系人:赖山华
联系电话:189****4020
邮箱:****@163.com
15、发布媒介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com/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公司 |
|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
| 银行账号:133********0326094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