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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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6,240.971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总建筑面积约54380.37平方米,其中1#科研楼约19948.7平方米,2#食堂、报告厅约1583.04平方米,3#宿舍约7906.38平方米,连廊约1157.35平方米,4#宿舍约2070.57平方米,室外平台约2015.33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3669平方米(划线车位151个,机械车位225个)。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12-15
2025-12-26
**县钟管镇南舍工业区

项目咨询请联系 沈女士|联系电话:177****7929 手机号:177****792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标的目前在建中,预计2025年12月竣工)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权证相关信息:浙(2022)**县不动产权第****716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毛坯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产权方为准。 6、标的看样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2-****511,177****7929(微信同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240.971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总保底租金6240.971万元,实际以成交价为准。租金为五年一个周期,每五年在上一租金周期基础上上浮10%。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运营收益一年一结,按先运营后结算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科研用房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 沈女士,联系电话:0571-****511,177****7929(微信同号)。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该标的成交后,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方签订《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交易合同》。如运营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产权方签订《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交易合同》的,产权方有权认定运营方违约,产权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运营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违约金处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产权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运营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运营起止时间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产权方通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4.招商运营权范围及运营要求 双方共同商定对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的**涵盖项目整体的定位、规划,运营方的运营范围包括通过对项目产业办公楼的整体装修、品牌招商、场景引进、运营管理等,最终达到项目产业园能正常开业经营标准的全过程。运营方在运营中的收益来源包括: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运营的租金、广告费、物业费等经营性收益。 5.运营方负责本合同标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运营方的运营管理工作涵盖:项目招商调整、商户运营、企划推广、会员服务、工程改造、物业维保、安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在内的系统性运营管理;场景及空间运营、数字化运营、活动运营、可持续运营、社区媒体运营等在内的系统性运营管理。 6.本项目成交后,运营方应当在一个月内向产权方提交完整的装修招商运营服务方案并报产权方审核确认并通过。上述方案经产权方审核确认通过后,产权方提供项目运营的场地及房产,运营方负****园区进行整体装修、品牌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运营方建立商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操作手册、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建立品质安全管理预案,相关文件报送产权方备案。运营方组织开业前项目整体设备设施调试工作,实施开业前消防演习、消防联动测试,确保项目整体可正常开业。 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产权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每年度租金,产权方给予运营方6个月的装修期(不计),装修期后给予三年半的招商运营培育期(租金按7折计算),均计入运营期。 ①保底运营收入: 第1年前6个月 免租(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1年后6个月 144.1*70%万元(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2年至第4年 288.2*70%万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5年 288.2万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6年至第10年 317.02万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11年至第15年 348.722万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第16年至第20年 383.5942万元/年(实际价格按成交价等比例分摊), ② 注:租金为五年一个周期,每五年在上一租金周期基础上上浮10%。 7.运营要求: ①《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运营方在一周内提交完整的运营方案并报送产权方审核确认,运营方负责对项目进行整体装修、品牌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在本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产权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运营方收取每年度租金。 ②运营方确保2026年5月1日前项目开业,一年内完成整体招商入住率不低于50%,两年内完成整体招商入驻率不低于85%。 ④产权方给予运营方6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限不计入运营期内,超过部分计入运营期。 ③运营方需将该项目打造成为一个集品牌化、品质化、特色化的一站式商业、办公、生活街区。 ⑤运营方对该项目的整体招商活动负责:定制招商计划及开业计划;指定招商方案、策略并设立目标品牌库;制定租赁决策文件;组件招商团队;制定总体开业筹备计划,并推动相关工作等。 ⑥完成服务质量指标,确保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工作,确保设备良好,运行正常。绿化定期养护,确保园区内环境整洁,无堆积杂物,积水等问题。 ⑦无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8.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10日内运营方支付产权方指定帐户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是合同生效要件之一: ①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由浙交汇平台将意向方报名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将600万转至产权方账户(指定收款帐户:户名:****政府;帐号:201********7677;开户行:农商银行钟管支行)。 ②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一年内完成招商入住率达到50%并经产权方确认的,返还200万元;项目前期投入费用总额达到800万元并经产权方确认的,返还150万元;两年内完成招商入住率85%并经产权方确认的,再返还100万元;二十年合同期满后,运营方无违约或扣除违约的部分,返还剩余150万元;以上返还时间为运营方达成目标后7个工作日内。若未能按上述条件完成的,产权方有权按照上述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9、意向方须在竞价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运营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挂牌的成交价,产权方和**产权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10、运营期间内运营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运营方如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毁损的,应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运营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1、运营期间,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基本修理及日常维护均由运营方负责(除产权方同意的结构大修外)。运营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运营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的,运营方应负责维修和赔偿。 12、意向方须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方必须独自承担,产权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3、运营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产权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产权方协助提供。运营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租赁标的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或存在重**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运营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运营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14、其它约定详见《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交易合同》。 15、《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交易合同》中除运营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6、本项目涉及的产权方、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均由运营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17、标的看样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2-****511,177****7929(微信同号) 。
租期 20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6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拟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2、拟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拟设保证金130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600万元。项目成交后由浙交汇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600万履约保证金及首年租金转至出租方帐户,剩余保证金退还运营方。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3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运营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不计息),立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为:将立约保证金(600万元)转付至产权方指定账户(户名:****政府;帐号:201********3576;开户行:农商银行德**安支行 ),剩余立约保证金按《交易合同》或书面通知函退回竞买方的“我的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2).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租赁)2025.3.7.docx 4、实地勘察证明(租赁).docx 5、钟管镇南舍科研配套用房二十年运营权交易合同模板.docx 6、授权委托书.doc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1).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177****7929
手机 177****792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路919****中心10号楼B幢7楼 网址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省**市**县**街道云岫南路611号A3幢6楼
联系人 沈女士 固定电话 0572-****511
手机 177****7929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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