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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12-0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机关食堂食材等物资配送服务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中“仓储能力”所要要求的“投标人具有****基地或自营店的:1.1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3分;2.3000平方米≤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5分;3.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7分。”我公司提供多份租赁合同累计面积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面积须按照单个合同面积进行计算。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街道天井湖路1****社区3号楼
联 系 人:柳工
电 话:0551-****66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8664
****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