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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823MADQ9A1C5Y | 建设单位法人:许洪友 |
| 黄欲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勐捧镇勐哈行政村团结自然村勐捧至勐满公路旁 |
| ****木扶梯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033- 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33-C2033-木楼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勐捧镇勐哈行政村团结自然村勐捧至勐满公路旁 |
| 经度:101.31914 纬度: 21.4039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7 |
| 西环腊审〔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823MADQ9A1C5Y001W |
| 2024-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 |
| 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2823MADQ9A1C5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823MADQ9A1C5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70937Q | 竣工时间:2025-03-13 |
| 2025-03-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01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hpyzs/ |
| 环评:项目代码为****,位于**县勐捧镇勐哈行政村团结自然村勐捧至勐满公路旁,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1°19′8.592″,北纬21°24′14.298″,项目性质为** 环评批复: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县勐捧镇勐哈行政村团结自然村勐捧至动满公路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代码为****,位于**县勐捧镇勐哈行政村团结自然村勐捧至勐满公路旁,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1°19′8.592″,北纬21°24′14.298″,项目性质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文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25.5%。本项目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85平方米,建设2条合计年产3000立方米的木扶梯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环评批复:隶属****公司子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25.5%,项目用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85平方米。建设2条合计年产3000立方米的木扶梯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勐****公司与****签订租用协议,将现有厂区租赁给****生产,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7%。项目用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85平方米。建设2条合计年产3000立方米的木扶梯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
| 变动情况:本项目实施后项目总投资和环保投资有所增加。 变动原因:设备资金投入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营运期木扶梯(长条形)生产工艺流程:①辅料混合:将防水涂浆胶和重钙粉,按照1:3的比例进行混合,供涂泥工序使用。②涂泥:需要对长条拼板进行涂泥处理。②检查、打磨:将涂泥后的木料进行检查,若涂泥有不平整等情况时,将再次进行简单打磨处理,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喷底漆/UV漆:对处理好后的木料在喷漆车间内进行喷涂底漆或UV漆(由自动喷漆机进行喷漆处理,其喷涂速度稳定、涂层均匀,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喷淋设施+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VOCS。④固化底漆:通过传送带将喷好底漆的木料送入UV灯烘烤箱中进行固化处理。⑤打包入库:将烘烤完成后的成品装入指定的包装箱中即可运至扶梯成品仓库,等待外售。 营运期木扶梯(短条形)生产工艺流程:①切割、打磨:使用****木业生产的拼板料(已在****公司拼板生产线根据本项目木扶梯生产线生产需求将木料切割到指定规格),仅需将拼板表面不平整的毛刺等使用倒角机、打磨机等进行简单切割(仅短条形木扶梯需要切割)和雕琢并打磨干净,使其表面更加光滑、平整,有利于后续油漆喷涂工序油漆的附着。此过程产生噪声、粉尘、边角料。②喷底漆:对处理好后的木料在喷漆车间内进行喷涂底漆(由自动喷漆机进行喷漆处理,其喷涂速度稳定、涂层均匀,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喷淋设施+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VOCS。③打磨:将喷涂好底漆的木料进行检查,若喷涂的底漆有不平整等情况时,将进行再次简单打磨处理。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④喷面漆:对处理好的木料再在喷漆车间内进行喷涂面漆(由自动喷漆机进行喷漆处理,其喷涂速度稳定、涂层均匀,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VOCS。⑤自然干燥:喷涂好的木扶梯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平均晾5h,最多晒2000个/批),晾干后即为成品;⑥打包入库:将自然干燥后的成品装入指定的包装箱中即可运至扶梯成品仓库,等待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营运期木扶梯(长条形)生产工艺流程:①辅料混合:将防水涂浆胶和重钙粉,按照1:3的比例进行混合,供涂泥工序使用。②涂泥:需要对长条拼板进行涂泥处理。②检查、打磨:将涂泥后的木料进行检查,若涂泥有不平整等情况时,将再次进行简单打磨处理,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喷底漆/UV漆:对处理好后的木料在喷漆车间内进行喷涂底漆或UV漆(由自动喷漆机进行喷漆处理,其喷涂速度稳定、涂层均匀,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喷淋设施+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VOCS。④固化底漆:通过传送带将喷好底漆的木料送入UV灯烘烤箱中进行固化处理。⑤打包入库:将烘烤完成后的成品装入指定的包装箱中即可运至扶梯成品仓库,等待外售。 营运期木扶梯(短条形)生产工艺流程:①切割、打磨:使用****木业生产的拼板料(已在****公司拼板生产线根据本项目木扶梯生产线生产需求将木料切割到指定规格),仅需将拼板表面不平整的毛刺等使用倒角机、打磨机等进行简单切割(仅短条形木扶梯需要切割)和雕琢并打磨干净,使其表面更加光滑、平整,有利于后续油漆喷涂工序油漆的附着。此过程产生噪声、粉尘、边角料。②喷底漆:对处理好后的木料在喷漆车间内进行喷涂底漆(由自动喷漆机进行喷漆处理,其喷涂速度稳定、涂层均匀,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喷淋设施+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VOCS。③打磨:将喷涂好底漆的木料进行检查,若喷涂的底漆有不平整等情况时,将进行再次简单打磨处理。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④喷面漆:对处理好的木料再在喷漆车间内进行喷涂面漆(由自动喷漆机进行喷漆处理,其喷涂速度稳定、涂层均匀,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VOCS。⑤自然干燥:喷涂好的木扶梯在喷漆房内自然晾干(平均晾5h,最多晒2000个/批),晾干后即为成品;⑥打包入库:将自然干燥后的成品装入指定的包装箱中即可运至扶梯成品仓库,等待外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施工期保护措施),废气:①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并将对易产尘区域,及时进行洒水降尘。②加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要求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减轻道路运输扬尘对沿线村民的影响。③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执行,做好扬尘防范措施。④禁止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水:①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清洗产生的极少量废水,主要含有污染物为SS,废水产生量较少,设置一个沉淀桶(约10L),沉淀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无炊事、洗浴等生活污水排放,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在厂内洗手等卫生用水,此部分废水将依托****公司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噪声:①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集中运行;②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减小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③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④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将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施工),并尽量避免车辆鸣笛,减轻对邻近村寨居民的影响。固体废物:①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如钢架等收集后外售给废品站。②不能回收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③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计划,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④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时,必须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输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线行驶。⑤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评(运营期环保措施)废气:①项目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气筒内径0.6m)排放。②项目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喷淋设施+1套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内径0.7m)排放废气。③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喷漆废气未收集到的部分于生产车间内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废水:①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经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至临近道路(S222省道)旁的雨水沟渠。②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业,不外排。③喷淋用水经沉淀后定期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④水性漆用水经蒸发消耗。噪声:①业主在设备选型时,要考虑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安装于室内、基础减振处理、厂房隔音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同时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正确操作,使机械噪声维持在较低声级水平。②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避免异常振动和高噪运转;③项目夜间(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和午间(12:00至14:00)不进行生产。④本项目厂界建筑物当前不能满足减噪15dB(A),应对临近团结村居民住宅的厂房区域(如1#木扶梯生产车间、2#木扶梯生产车间、喷漆车间等)其墙体或建筑物可使用隔音毡、隔音棉等吸声材料来提高墙体或建筑物的隔音性能,以减轻厂界噪声对其产生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固废:①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本项目产生的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田地、橡胶林地施肥等,不外排。③本项目的木扶梯在切割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边角料,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④切割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木炭厂制作木炭。⑤打磨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木炭厂制作木炭。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⑦本项目在打磨工序中会使用到砂纸进行打磨,废砂纸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⑧本项目产生的废胶桶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⑨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⑩本项目产生的废UV漆桶将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⑾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⑿项目废UV固化灯管经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⒀废活性炭收集后采用密闭PVC材质桶装盛放,将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⒁产生的废机油将暂存于本厂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环境风险:①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②配备专门的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且做好相关的台账记录。③相关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手套等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④加强检修维护,确保废气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⑤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巡检,定期清理维护废气处理设施;⑥投入运营后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⑦按当地环境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监测采样口。 环评批复:一、①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②运营期:项目木扶梯喷漆废气采用1套喷淋设施+1套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后排放;木扶梯加工粉尘采用1套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处理后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后排放。二、①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②运营期:生活废水依托****公司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业,不外排;喷淋用水经沉淀后定期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三、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①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生产设备采取安装于室内、基础减振处理、厂房隔音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②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和午间(12:00至14:00)不进行生产。③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四、①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②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田地、橡胶林地施肥等,不外排;废边角料、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包装材料和废砂纸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胶桶、废油漆桶和废UV漆桶经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漆渣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废UV固化灯管、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落实营运期固废处理措施,项目产生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100%。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期保护措施,废气:①施工期设有1个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保洁,一般情况下,每日上午、下午施工现场分别进行1次洒水降尘,如遇特别干燥扬尘较多的情形,增加1次;②运输期间控制车速,车辆加盖篷布,有效控制扬尘的产生;③施工期间与施工方签订协议,严格要求实行“六个百分百”;④施工期间不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水:①项目区设置一个沉淀桶(10L)收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②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噪声:①与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使用低噪声设备、保持运行设备的良好状态,减少噪声影响;②本项目施工期间,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均不开展施工活动,未发生明显扰民情况;③施工活动开展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宣讲,提出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施工;④施工运输线路为现有乡镇道路,运输工作均在白天进行,未对邻近村寨居民产生影响。固体废物: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未发生随意倾倒的情况;②运输建筑垃圾和废弃物的车辆,均采用篷布遮盖措施,未发生明显的沿途洒漏情况;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保措施,废气:①项目切割粉尘和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②项目喷漆废气收集后经2套“喷淋设施+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处理达标后经16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③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切割粉尘、打磨粉尘未收集到的部分于生产车间内自然沉降,喷漆废气自然逸散,无组织达标排放;废水:①项目已建设完成雨污分流设施,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至临近道路(S222省道)旁的雨水沟渠;②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的3座三级化粪池,总容积255m3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业,不外排;③项目建设1个容积为1m3的循环沉淀池,用于处理喷淋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喷淋水定期排放浓水,设1个水桶收集定排水,浓水经水桶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④水性漆用水经蒸发消耗。噪声:①本项目生产设备已选用低噪设备,大多数设备已安装在室内,并对各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减振垫等;②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一旦发现设备故障,该设备即停止使用,送去维修厂维修;③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不进行生产;①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②本项目产生的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田地、橡胶林地施肥等,不外排;③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④切割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木炭厂制作木炭;⑤打磨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木炭厂制作木炭;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⑦本项目废砂纸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⑧本项目产生的废胶桶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⑨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⑩本项目产生的废UV漆桶收集后定期由厂家进行上门回收;⑾本项目产生的漆渣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⑿目前尚未产生废UV固化灯管,后期产生后妥善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应尽快与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委托资质单位清运;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已建设1间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⒀目前尚未产生废活性炭,后期产生后妥善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应尽快与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委托资质单位清运;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已建设1间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⒁本项目设****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不在厂区进行,厂区无废机油产生。环境风险:①项目建设一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用于废UV固化灯管、废活性炭的储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刷防渗漆,并配备托盘,不与地面直接接触。②项目设有专职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且做好相关的台账记录。③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生产加工区配备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手套等相应品种和消防器材等。④项目日常加强检修维护,保证废气收集系统的正常运行。⑤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巡检,定期清理维护废气处理设施。⑥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西****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532823-2025-011-2)。⑦已按当地环境管理要求,规范化设置监测采样口,设置排放口标识。 |
| 变动情况:1.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由1套增加为2套,同时新增1根排气筒。2.目前尚未产生废UV固化灯管和废活性炭,未签订危废委托清运协议。 变动原因:1.生产需求。2.目前尚未产生废UV固化灯管和废活性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批复:1.项目正式生产(产生污染物排放)前,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和项目建设实际,项目投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生产过程中发生变动,应及时重新申报排污许可。2.建成投产之日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企****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验收期限为建成投产之日起,一般不超过3个月,如因生产调试,确需延迟验收的,需****生态环境局**分局申请。3.环评文件经批准后,根据《报告表》设计内容建设若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须在开工前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查。4.报告编制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履行好环境保护义务,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好、建设好报告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规定编制项目突发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落实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2823MADQ9A1C5Y001W)。2.已验收。3.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并未发生重大变动。4.我单位已落实好、建设好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西****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532823-2025-011-2)。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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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喷淋水循环沉淀池 | / | 1个容积为1立方米的循环沉淀池 | 不监测 | |
| 2 | 雨污分流系统 | / | 雨水沟渠 | 不监测 | |
| 3 | 收集桶 | / | 1个收集桶 | 不监测 | |
| 4 | 化粪池 | / |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的3座三级化粪池,总容积255m3 | 不监测 |
| 1 | “喷淋设施+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16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2套“喷淋设施+三级柱状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解+16m排气筒” | 木扶梯喷漆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最大实测值为33.8mg/m3,排放速率最大实测值为0.351kg/h;非甲烷总烃最大实测值为3.51mg/m3,排放速率最大实测值为0.037kg/h;木扶梯喷漆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最大实测值为94.4mg/m3,排放速率最大实测值为0.950kg/h;非甲烷总烃最大实测值为1.55mg/m3,排放速率最大实测值为0.016kg/h;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标准要求,即:颗粒物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低于3.5kg/h;非甲烷总烃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低于10kg/h,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验收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1套袋式除尘设施+1根15m排气筒 | 木扶梯加工粉尘排气筒(DA003)颗粒物浓度最大实测值为38.8mg/m3,排放速率最大实测值为0.53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低于3.5kg/h的要求,满足环评及验收要求。 | |
| 3 | 厂房封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厂房封闭 | 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最大实测值为0.40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实测浓度为1.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 | 昼间项目厂界噪声最大实测值为54.3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实测值为42.0dB(A);昼间团结村噪声最大实测值为50.8dB(A);夜间团结村噪声最大实测值为39.0dB(A);项目厂界及团结村噪声检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地面防渗 | 分区防渗①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刷防渗漆,并配备托盘,不与地面直接接触。②一般防渗区域:喷漆车间、物料仓库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③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均采取地面硬化处理 |
| 1 | 固废收集设施 | 垃圾收集桶数个 | |
| 2 | 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5平方米) | 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5平方米) | |
| 3 | 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0平方米) | 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筑面积30平方米) |
| 1 | 在车间内设置若干个消防栓、灭火器,用于消防灭火。50立方米的事故池应急池 | 本项目在车间内设置若干个消防栓、灭火器,用于消防灭火。与****公司共用50立方米的事故池应急池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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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