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执法队****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执法队****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本级
供应商(乙方):****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第三条、第七条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1、原合同第三条“派驻14名有驾驶证(驾驶依维柯)、 能熟练开车的固定保安人员24小时驻队,管食宿,负责日 常执法辅助工作”修改为乙方向甲方派驻固定保安人数以当 月实际发生为准。2、原合同第三条“乙方提供车辆5辆(三辆皮卡、一辆现代、一辆依维柯)(含油费、保险费等全费用),”修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数量以当月实际发生为准。3、原合同第七条“合同总价:小写:****800.00元,大 写:肆佰伍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生 为准),(1)固定保安:****400.00元(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 生为准) …… (3)租用巡逻车辆:816000.00元(最终结算价款 以实际发生为准)。”修改为“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小 写:4,526,800.00元,大写:肆佰伍拾贰万陆仟捌佰元整。最 终结算总价款以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实际确认发生的服务量 为准进行核算。其中:(1)固定保安费用:以每月双方确认记 载的实际出勤人日数,按原合同报价表中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3)租用巡逻车辆费 用:以每月双方确认的记载的各车型实际使用天数或里程 (具体方式由双方在《月度服务需求及确认单》中约定),按原合同报价中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生为准)4、补充:(一)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下个月的《月度服务需求及确认单》,明确预估所需固定保安人数、车辆型号及基本服务要求。乙方应在个2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双方确认的该单将作为下个月服务安排的基础。(二)制作《工作量确认单》并详细记录每日实际在岗的固定保安人员名单、每辆服务车辆的车牌号及使用 情况(如里程、时长)。该单须由甲方指定代表与乙方现场负责人下个月10日前签字确认,并作为月度费用结算的唯一依据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5-12-12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