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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铜普镇**村引水口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海西州**县铜普镇**村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引水口建设工程,属建设类项目,总工期0.25年(2025年9月开工,2025年11月完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水口主体工程、施工道路及施工生活区等。项目区位于半干旱气候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施工扰动地表易加剧水土流失。因此,方案划分了主体工程区、施工道路工程区和生活区等防治分区,并预测施工期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时段,自然恢复期为5年。项目强调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与措施落实,以控制新增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