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局****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政府以及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于2025年10月31日对乐西高速马边至**段S1-5标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经各方部门综合评估,该项目土地复垦工程已达到验收标准,现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乐西高速马边至**段S1-5标临时用地项目位于**县高卓营乡大河坝村4组、5组,占农村集体土地4.2595公顷,包含:耕地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非耕地1.1575公顷(林地0.8748公顷、农村道路0.2827公顷),建设用地3.0460公顷,未利用地0.0560公顷,用于项目临时驻地、民工临时驻地、****工厂等。该临时用地于2021年9月3日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关于乐西高速S1-5标临时用地的批复》(马边自然资发〔2021〕-164号),使用期限为2年。到期后,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延期批复《****关于乐西高速马边至**段S1-5标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马边自然资发〔2023〕-244号),使用期为2年,复垦期为1年。
二、复垦情况
乐西高速马边至**段S1-5标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人为****集团有限公司乐西高速S1-5标项目经理部,土地复垦工程于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10月完工,总投资约107万元,实际复垦面积为4.2595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0.3029公顷,林地3.9006公顷(乔木林地3.7272公顷、其他林地0.1734公顷),河流水面0.0560公顷,复垦率为100%。
三、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乐西高速S1-5标项目经理部于2025年10月27日提出复垦验收书面申请,我局于10月31****农业农村局、****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对该临时用地涉及的多个地块进行现场复垦验收,通过现场踏勘、查阅土地复垦方案,验收小组认为该临时用地复垦地类与土地复垦方案一致,其复垦土地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一致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
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国土空间生态保护股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地址:**县较场坝路9号411室,联系人:徐勇,联系电话:****929)。公告期内无相关权利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出具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附件:乐西高速马边至**段S1-5标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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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乐西高速马边至**段S1-5标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