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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35kV****电站升压工程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铺前镇,站址用地性质为草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建设内容:将现有35kV****电站升压改造为110kV变电站,****电站占地6662.91m2,并配套建设110kV输电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若干公里,塔基避让基本农田、公益林等敏感区。工程防****电站区和线路工程区,施工期为2026年3月至2027年12月,总工期22个月。项目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如植草砖铺装、临时覆盖、排水沟及绿化恢复等,以控制新增水土流失量约16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