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银行**总行营业办公用房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省**市**市砚池山路与朱家山****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24′19.43″,北纬26°23′26.91″)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3048.2平方米,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2027年11月完工,工期27个月。总投资122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578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总行营业及办公用房。项目区属南方红壤丘陵区,施工期间将扰动原地貌、破坏林草植被,易引发水土流失。为此,将采取裸露面苫盖、洒水降尘、围挡作业、渣土封闭运输、设置清洗点等措施,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防治目标,包括施工期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90%,设计水平年林草覆盖率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