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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联合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建设单位:****、****建设中心;项目名称:**县联合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联合大闸(116度46分14.825秒,30度48分13.476秒)联合小闸(116度46分3.199秒,30度48分12.743秒);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6年01月12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