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溢达智储升级改造项目实验楼、检测车间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溢达智储升级改造项目实验楼、检测车间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溢达智储升级改造项目实验楼、检测车间建筑工程”项目位于南二环路6.9公里处南侧地段,土地权属证明为琼(2025)**县不动产权第****224号,证载用地面积133023.1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溢达智储升级改造项目实验楼、检测车间建筑工程”总经济技术指标为:用地面积为133023.14㎡,总建筑面积为61718.01㎡,计容面积为97082.07㎡,不计容面积为282. 71,地上建筑面积为61718.01㎡,容积率0.73,建筑密度30.94%,绿地率20%,机动车停车位146个。
其中各单项经济技术指标为:**一栋实验楼总建筑面积为2471.51㎡,计容面积为2441.10㎡,不计容面积为30.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71.51㎡。
**一栋检测车间总建筑面积为1418.92㎡,计容面积为1418.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8.92㎡。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调整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营商环境公众号、****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附图:关于****公司“**溢达智储升级改造项目实验楼、检测车间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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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