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5〕111号
****政府关于**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市**区增减挂钩2025年第2617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市**区增减挂钩2025年第2617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25〕19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市**区增减挂钩2025年第2617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街道、同里镇。建新区总规模19.258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9.2366公顷(占用农用地18.2072公顷,含耕地14.8278公顷)。实施方案使用**市**区2019年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平台竞买的20.7333公顷(全部为耕地)省内节余指标,合同编号:320000-2019-05-5。
二、同意**市**区将位于**街道、同里镇的18.3542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将批准的19.2581公顷建设用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