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5-12-04********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欠息 | 代垫诉讼费用 | 债权金额 | 抵(质)押物情况 | 保证人 |
| ****公司 | 157,240.71 | 98,024.73 | 1,272.93 | 256,538.37 | 抵押物:**良****公司所有的位于**市**口区黄河路753号的6-16层“和颐酒店”房屋,建筑面积8,952.86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质押物:1、陈诚、董礼智持有的********公司100%股权;2、**绿****公司持有的惠****公司100%股权;3、******公司持有的**渤海****公司100%股权。 | 保证人:1、**渤海****公司;2、陈杰;3、范旭;4、惠****公司;5、****开发区****公司;6、**良****公司;7、********公司;8、**泰华迈****公司。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式截止2025年11月20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资产以实际转让时的现状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清偿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范围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4、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性及相关权利和权益的现状、价值,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中信金融资产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公司要求付款,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资产或实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组织。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自2025年12月4日起至12月12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431-****130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3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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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