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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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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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奕****公司

地址:**胡杨****开发区物华北街45幢246号

被投诉人:**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学校

地址:****市纬七路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正元工程****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作出的质疑答复,通过邮寄方式于2025年11月10日将投诉书送达我局。我局依法于2025年11月14日予以受理。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投标人提供的线上功能演示内容需能够满足“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技术要求”要求,不满足或未提供均视为未响应,此条技术条款按负偏离处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诉事项 2:采购标的定义与实际参数严重偏离,本项目标项一采购标的为“****学校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会计事务专业教学**建设”,但技术参数实际采购产品中有特定比赛产品。与会计事务专业教学**建设有偏差,需求制定明显脱离实际,如实际需求采购竞赛产品建议分包采购。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采购需求须“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且需与项目目标直接关联。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云奕****公司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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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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