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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对2025年度**市工程系列自然**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通讯地址:**市**区**大道8-1******局418室,联系电话:0778-****353)。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1.**市工程系列自然**行业中级****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64人
2.**市工程系列自然**行业初级****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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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