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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疗健康产业园研发大楼1楼展厅装修服务项目
补遗01号
致各响应人:
1、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中“16.1.4响应人报价超出项目控制价金额(含税)为无效”修改为“响应人无税报价超出110.09万元为无效”。
2、采购文件三章谈判要求中“价格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超出项目限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修改为“价格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人无税报价超出110.09万元按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文件附件2核医疗健康产业园研发大楼1楼展厅装修服务项目报价表中“ 超出单项限价及总金额限价120万元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失去中选资格”修改为“响应人无税报价超110.09万元按无效响应处理,失去中选资格”
4、采购文件中第二章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二次商务得分:依据二次报价重新计算,以进入二次报价响应人的有效无税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基准价,其评分规则沿用初选阶段评分规则”修改为“二次商务得分:依据二次报价重新计算,公式为:商务得分 =(Pmin / P二次)×100,其中 Pmin 为所有响应人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无税报价,P二次为响应人的二次无税报价。”
5、开标时间及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采购人:****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