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嘉凯木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生态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港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年产6万立方米生态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2-10 17:22
我要收藏 公共**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

《****年产6万立方米生态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项目代码:****),选址位于**市产业园**园南五路与工业北路交汇处西北角**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度38分21.656秒,北纬23度2分50.900秒。****公司现有厂房建设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立方米生态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基于项目所在区域尚未铺设供热管道,****管理委员会已同意项目设置1台8t/h锅炉,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2023年7月,****公司取得了《****环境局关于年产4万套家居橱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环审〔2023〕142号)。因经营调整等原因,****公司决定不再进行建设年产4万套家居橱柜建设项目,于2025年8月取得了《****环境局关于注销**市****公司年产4万套家居橱柜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函》。

项目已取得贵****改革局的备案证明,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基本符合《****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2022年修改)》及其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选址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要求。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5m高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2.调胶、涂胶、热压、贴面工序的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甲醛、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限值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标准值严格50%执行)。3.锯边、砂光工序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限值要求(其中排放速率按标准值严格50%执行)。4.严格落实无组织污染源的防控措施,挥发性有机物物料贮存、转移、输送、生产及废气收集系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厂区必须严格按照分区防控要求防渗、防腐、防漏,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必须采取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禁止将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1.废胶渣、废手套和抹布、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单独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2.木材边角料、贴面纸边角料、布袋除尘灰、废离职交换树脂、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经各自收集后,分类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定期维护检修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装位置,设减震垫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五)项目所在区域实现集中供热后,项目须采用集中供热,取缔锅炉供热。

(六)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生产设施和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九)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并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排污许可规定,依法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文单位:****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标 题:****环境局关于****年产6万立方米生态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环审〔2025〕184号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