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厨房配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央厨房配餐服务项目,项目审批、****机关****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耒发改备案[2025] 519号,项目业主为****,主要建设内容****央厨房配餐服务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8264.95万元,资金来****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央厨房配餐服务项目;
1.2.2 建设地点:****办事处三顺居委会;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面积 32000 ㎡,计划建设总建筑面积 32150 ㎡,包括中央厨房、综合服务楼、分拣车间、冷藏库、冷冻库等建筑,以及室外土石方工程、水电管网、地面停车场、绿化硬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并购置冷库、厨房车间叉车等配套设备。
1.3 工期要求:73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央厨房配餐服务项目施工;
1.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80号令、国务院令[2000]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至**省**市**县竹苑路步步高小区南门H栋五楼进行报名。
5.2所有投标人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件等资料。
5.3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超过报名时间的将被拒绝报名。
注:上述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报名阶段,****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2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3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办事处金盆居委会金盆巷路66号;
联 系 人: 邓冬芝
电 话:150****58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竹苑路步步高小区H栋五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9****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