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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中心村建设工程-****社区龙许中心村附属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10-3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湾沚区花桥镇沿山大道53号
被投诉人:****
地址:**市**市洪巷镇洪巷街道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该项目中标当天,中标人企业资质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要求,采购人给其补充人员的整改时间,并且回复函认可其中标资格。******公司中标的“**市水毁修复工程(洪巷镇土山圩站)”项目,在公示最后一天被人质疑后,****政府就否定其中标资格,不给补充人员的机会,由第二名顺延。
投诉事项二:投诉人致电12345市长热线,也反映了此类情况,对存在人员不足的现象有质疑;对****对待中标项目做出的不同决定有质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