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医疗废物服务转移处置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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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服务转移处置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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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服务转移处置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一、项目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医疗废物处置重点环节管理,及时处置院内的医疗废物,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环境局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物需进行分装收集及转运处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比选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经营内容:HW01医疗废物)

3.若法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72.27万元,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供应商可按照本公示后附的评审原则准备响应文件,于2025年12月16日10时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按规定密封后的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送达******院区总务科会议室,超时我院将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届时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选。标书代写


附件1:项目需求书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x

附件2:评审原则

附件2-评审原则.docx

来源:总务科
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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