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国道110线****绕行公路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国道110线****绕行公路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
3.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兴**。
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14.5公里。全线设置互通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1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1级,其****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5.建设单位联系人:薛建波
6.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源通****公司。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建波
邮寄地址:****市**区新区**市交通运输指挥大楼
联系电话:151****9876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
日期:202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