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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大****风电场(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龙慧****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禾甸镇
建设内容:****风电场二期工程,属其他电力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电机组、箱变及配套集电线路等。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4.24万元,其中新增水保投资27.38万元,主体工程已列6.86万元。措施涵盖工程措施(9.31万元)、植物措施(2.43万元)、临时工程(4.21万元)等。建设工期0.5年,水保措施同步实施。防治责任范围明确,目标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注重挡护、排水及施工后期植被恢复,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