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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国****活动中心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开发区(具体位于新浦大厦附近)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0.76公顷,总建筑面积7591.7平方米,林草覆盖率29%。****活动中心主体建筑及配套附属设施。土石方工程实现内部平衡,挖方与填方均为0.15万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施工中将前期剥离的表土(387m3)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并利用****广场区(346m3)。项目已按水土保持承诺制要求履行备案、公示及自主验收报备程序,纳入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水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