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精密汽车零部****制造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壹度****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路108号
建设内容:项目为**建设类工程,总用地面积5.5049公顷,总建筑面积33257平方米,总投资15680万元(全部为土建投资)。主要建设****制造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25年2月开工,计划2025年10月完工,工期9个月。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排水工程2000米、雨水口8个、土地整治与绿化各0.28公顷,以及临时排水沟300米、沉砂池2座、彩布条苫盖0.28公顷等,防治责任范围覆盖整个项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