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改性塑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工业集中区(北临威高东路,南接**东路,中心坐标:119°28′49.3016″E,32°45′30.8227″N)
建设内容:项目为扩建工程,总占地面积2.2305公顷,均为永久工业用地。规划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并在屋顶全覆盖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厂区南、北两侧分别设出入口,边角地带进行绿化。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2亿元。施工期为2024年7月28日至2025年6月27日,总工期11个月。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30.85万元)和植物措施(54.64万元),已按水利部〔2024〕323号文复核投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