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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石场矿山**配套综合利用水洗砂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建设地点:**省**市**区**石场**范围内
建设内容:项目为**建设类工程,总占地面积1.77公顷,均为临时占地,包括主体工程区(1.66公顷)和边坡绿化区(0.1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洗砂生产线及配套瓜米料仓等设施。项目土石方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外运。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排水沟26.5米、截水沟108米、挂网喷播667平方米、临时覆盖314平方米,水保总投资15.272万元。目标至2025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