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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08654f | 建设单位法人:朱武 |
| 魏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工业园9号路 |
| **** 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工业园9号路 |
| 经度:117.****106 纬度: 39.****77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10 |
| 津宝审批许可〔2021〕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0865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408654F | 验收监测单位:**市利维特****公司 |
| 911********641678C | 竣工时间:2025-04-07 |
| 2025-04-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28 |
| 2025-10-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 detailid=38708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条高镍**材料生产线年产10000吨高镍**材料,1条高镍**材料中试线年产120吨高镍**材料,以及配套4台3t/h燃气蒸汽锅炉和2台1.5t/h燃气热水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五期项目(已验收):1台3t/h燃气蒸汽锅炉和1台1.5t/h燃气热水锅炉。 一阶段(已验收):2条高镍**材料生产线年产5000吨高镍**材料。 二阶段(本次验收):2条高镍**材料生产线年产5000吨高镍**材料,以及配套1台3t/h燃气蒸汽锅炉和1台1.5t/h燃气热水锅炉。 |
| 分阶段验收:本次进行该项目的第二阶段验收,验收内容主要为:5#厂房西侧2条高镍**材料生产线,以及其配套1台3t/h燃气蒸汽锅炉和1台1.5t/h燃气热水锅炉。1# 厂房东南侧空置区域1条高镍**材料中试线、锅炉房新增2台3t/h 燃气蒸汽锅炉、空分车间2目前还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次配料、一次混合、一次装钵、一次烧结、一次粗破、一次筛分、一次下料转移、水洗投料、水洗、干燥、二次筛分、二次下料转移、二次配料、二次混合、二次装钵、二次烧结、二次粗破、电磁除铁、合批、产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一次配料、一次混合、一次装钵、一次烧结、一次粗破、一次筛分、一次下料转移、水洗投料、水洗、干燥、二次筛分、二次下料转移、二次配料、二次混合、二次装钵、二次烧结、二次粗破、电磁除铁、合批、产品包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1)5#厂房4条高镍**材料生产线: ①一次配料、一次混合、一次装钵、二次配料、二次混合、二次装钵、二次粗破、三次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各系统单独配套的滤筒除尘器净化,尾气分别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P5-36、P5-38排放; ②一次粗破、一次筛分、水洗投料、干燥、合批、包装、二次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各系统单独配套的滤筒除尘器净化,尾气分别通过2根30m高排气筒P5-37、P5-39排放; ③电磁除铁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进行收集后,经单独配套的滤筒净化,净化后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一次烧结、二次烧结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24根20m高排气筒P5-40~P5-63排放; (2)锅炉房新增锅炉以及建设方案调整后锅炉废气通过6根27m高排气筒P5-29、P5-30、P5-64~P5-67排放。 2.废水: (1)5#厂房4条高镍**材料生产线: 水洗废水经五期项目的中和罐及沉淀池7~10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经五期项目沉淀池2处理后,出水排至五期项目微滤池1处理,微滤池1处理后废水与一期~四期现有项目废水一起****处理站综合处理,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2)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和锅炉软水装置浓水****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 3.噪声:新增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消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匣体由厂家回收;磁选废料、地面收集废料可作为其他下游产品原料,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以招标形式外卖。沉淀池渣及污泥和废微孔滤膜属于危险废物,须设置暂存场所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5#厂房2条高镍**材料生产线: ①一次配料、一次混合、一次装钵、二次配料、二次混合、二次装钵、二次粗破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各系统单独配套的滤筒除尘器净化,每条生产线净化后废气汇总后进入厂房顶部设置的喷淋塔二次净化,尾气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5-39排放; ②一次粗破、一次筛分、水洗投料、干燥、合批、包装、二次筛分、电磁除铁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进行收集,收集后经各系统单独配套的滤筒除尘器净化,每条生产线净化后废气汇总后进入厂房顶部设置的喷淋塔二次净化,尾气分别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P5-38排放; ③一次烧结、二次烧结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12根20m高排气筒P5-52~P5-63排放; (2)锅炉房的1台3t/h燃气蒸汽锅炉和1台1.05MW(1.5t/h)燃气热水锅炉废气分别通过2跟27m高排气筒P5-64,P5-65排放。 2.废水: (1)5#厂房2条高镍**材料生产线: 水洗废水经五期项目的中和罐及沉淀池7~10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经五期项目沉淀池2处理后,出水排至五期项目微滤池1处理,微滤池1处理后废水与一期~四期现有项目废水一起****处理站综合处理,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处理厂; (2)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锅炉排水和锅炉软水装置浓水****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 3.噪声:新增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消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匣体由厂家回收;磁选废料、地面收集废料可作为其他下游产品原料,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以招标形式外卖。喷淋塔泥渣、沉淀池渣及污泥和废微孔滤膜属于危险废物,由**合佳威****公司处理。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区和危废间。 |
| 5#厂房**有设计中存在无组织排放的点位均采取了密闭收集措施,收集后废气引入除尘器净化后进入厂房顶部设置的喷淋塔二次净化排放,厂房屋顶新增2套喷淋塔对粉尘二次净化。电磁除铁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建设内容优于原环评中收集、净化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 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 污口规范化有关工作。 2.要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测。 3.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 4.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下列范围内:COD0.5675t/a;氨氮0.1261t/a;总氮0.4204t/a;总磷0.021t/a;NOx0.8368t/a;颗粒物4.9657t/a。 5.总量做为项目环评批复纳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待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相关要求完成验收后,方 可正式投产。 6.该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 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151-2020)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 ; 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 ( 三 级 ) ; 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工作。 2.企业已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测。 3.企业已做好安全风险辨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 4.根据验收数据核算,本项目(二阶段)颗粒物、氮氧化物、CODcr、氨氮总量排放量满足审批部门审批的总量控制指标。由于环评批复中水污染物总量指标仅涉及本项目新增量,但污水总排口处无法单独计量,因此按照全厂水污染物总量进行核对,总磷、总氮没有全厂总量指标,因此不再单独进行核对。 5.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管理,已进行排污登记,排污登记中无总量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待完成验收后,正式投产。 6.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已作废,本次验收执行其替代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
| 环评中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已作废,本次验收执行其替代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6.0181 | 7.1279 | 0 | 0 | 6.018 | 6.018 | |
| 0 | 0.4588 | 0.6984 | 0 | 0 | 0.459 | 0.45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843 | 0.5747 | 2.7378 | 0 | 0 | 1.059 | 0.575 | / |
| 0.1192 | 1.6687 | 4.9657 | 0 | 0 | 1.788 | 1.66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中含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第一类污染物(总镍),总镍在微滤池1出口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第一类污染物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总锰)在厂区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 | ****处理站 | 污水总排口检测2天,每天检测4次。微滤池1出口检测2天,每天检测4次。 |
| 1 | 滤筒除尘器+喷淋塔二次净化+排气筒P5-3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滤筒除尘器+喷淋塔二次净化+排气筒P5-38 | 排气筒P5-38出口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
| 2 | 滤筒除尘器+喷淋塔二次净化+排气筒P5-3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滤筒除尘器+喷淋塔二次净化+排气筒P5-39 | 排气筒P5-39出口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
| 3 | 排气筒P5-52~P5-6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 | 排气筒P5-52~P5-63 | 排气筒P5-52~P5-63出口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
| 4 | 气筒P5-64,P5-6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气筒P5-64,P5-65 | 气筒P5-64,P5-65出口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
| 5 | 密闭厂房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密闭厂房 | 厂界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检测2天,每天检测3次 |
| 1 | 新增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消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新增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消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 东南厂界外1米2个点,东北厂界外1米1个点,西北侧厂界外1m3个点,西南侧厂界外1m2个点。检测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 1 |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匣钵由厂家回收;磁选废料、地面收集废料可作为其他下游产品原料,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以招标形式外卖。沉淀池渣及污泥和废微孔滤膜属于危险废物,须设置暂存场所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匣体由厂家回收;磁选废料、地面收集废料可作为其他下游产品原料,具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以招标形式外卖。喷淋塔泥渣、沉淀池渣及污泥和废微孔滤膜属于危险废物,由**合佳威****公司处理。本项目(二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区和危废间。 |
| 1 | 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 | 企业已做好安全风险辨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 |
| 依托5#厂房西侧预留区域建设,依托现有设备清洗间、液氧储罐、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危废间。依托现有给排水、供电、供气、食堂。依托现有储运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5#厂房西侧预留区域建设,依托现有设备清洗间、液氧储罐、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间、危废间。依托现有给排水、供电、供气、食堂。依托现有储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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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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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