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农田灌溉水塘水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未在提供内容中明确列出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卡麦乡杰麦村、热龙乡德林村等2个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84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32.36万元,建设工期为2025年9月至11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干支渠及排洪渠总长8292米,**分水口447座、农桥20座、预支涵管14处、分水闸3座,并配套建设水塘工程区(开挖量5531.92m3,回填量4118.15m3)及1座D800mm检修井。工程总占地2.9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25公顷,临时占地1.67公顷,用于施工作业带等。项目旨在提升当地农田灌溉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