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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上龙村****基地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尚方****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上龙村东料屯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398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3486公顷,临时占地1.05公顷,原地貌主要为其他林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养殖设施建设等。土石方工程挖填总量均为1.85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无弃方。项目已于2024年1月开工,2024年8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不涉及拆**置及专项设施迁建。水土保持措施结合地形自然衔接,西面设修填边坡,并配套混凝土排水沟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