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丽春幼儿园大门口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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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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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委托,拟对****大门口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门口改造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具体详见第三章。

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3、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4、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103575.33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鲜章及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任选一种)。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省**市**市天彭镇红照壁北街 42号3幢301号)购买。

(2)网络获取磋商文件:

将上述所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以收到代理机构回复的收款二维码后转账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当天请将相应资料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代理机构将通过《报名登记表》中所登记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自行查看给予确认收到回复。如供应商未给予回复,则视为供应商资料领取成功。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址:****(**省**市**市天彭镇红照壁北街 42号3幢301号)本项目开标室。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标书代写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省**市**市天彭镇红照壁北街 42号3幢301号)本项目评审室。标书代写

十、本磋商邀请在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市丽春镇丽蓉大道17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566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天彭镇红照壁北街 42号3幢301号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1****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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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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