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项目编号:****
本项目比选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2025年布袋除尘器用滤袋供货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名称:****2025年布袋除尘器用滤袋供货
2.2项目地点:**市两江新区(原**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
2.4比选范围:****布袋除尘器用滤袋计划采购600条,包括供货、包装、运输(送货上门)、保险、交货及售后技术服务等。竞选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并保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全部计入竞选报价中。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
2.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全部交付完毕。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
3.1.2贸易商(经销商)需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商参与本项目竞选的授权文件。
(说明:①同一品牌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竞选。②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委托两个及以上经销商参与竞选。)
3.1.3近一年纳税信用评级不得是D级。
3.2竞选人还应在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选者,请于公告之日至2025年12月14日17时00分之间(**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向联系人索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以竞选人报名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公司获取****2025年布袋除尘器用滤袋供货比选文件)
5.1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11:00(**时间),地点为****209室,接收人邱老师。
5.2竞选文件可邮寄,若竞选人不能到现场参与比选开标,可采取密封邮件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市两江新区(原**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209室,邱老师(收),023-****7616。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邮寄以快递投递显示时间为准),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比选为企业自主实施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竞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文中虽采用“招标”、“中选”、“竞选”字眼,但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上述词语,不受《中华人民**国竞选招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约束,同时,保留比选人不具理由在任何阶段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s://www.)上发布。
比 选 方:****
地 址:****碚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23-****7607 电子邮件:****@qq.com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