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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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域**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环东浪漫线护岸及生态修复工程(琼头段)(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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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招标文件 第四章 定标方案 3.2.2信用要素 投标人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水运工程施工)子要素内容修改为:“投标人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水运工程施工)(**省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以《****运输厅****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考核结果的通报》(闽交建〔2025〕6 号)中发布的“从业单位等级”栏目的等级为准)。上述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以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发布的为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 2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单位为准,如联合体各方均承担建设本项目**与航道工程内容的,以联合体中较低一方为准(如以联合体中较低一方为准情形时,双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若投标人在《****建设局 ****运输局 ****水利局****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水利等专业工程招标业绩设置的若干意见》(厦建规〔2020〕4 号-筑)文件失效前参加此类工程投标,AA 级、A 级单位享受2024年度信用分且合计中标1 个标段,则该从业单位相应的信用分规定在此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失效))。标书代写 2、 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12-22 09:00:00”修改为“2025-12-30 9:00: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三、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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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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