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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相关资料给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猪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走马街镇神山村、甘棠镇**村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仅针对已建成的一层猪舍及相关辅助设施,其余未建成内容不包含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起满20个工作日(即2025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38****7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