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浙湖安交许﹝2025﹞5000017号

审批
浙江-湖州-安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浙湖安交许﹝2025﹞****0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15MA1K4LL93N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司刚强
许可内容: 此项许可为临时许可,所占用公路路产归公路管理机构所有,遇公路建设和管理需要时,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搬迁,所需费用自理。申请人不服从管理的,本单位将予以拆除。申请人应当按照规范在本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实施完毕本许可事项,逾期未实施完成本许可事项的,本许可决定失效。申请人在实施本许可事项时应当接受本单位的监督,施工完毕由****管理中心组织进行验收。所设置设施的维护及安全保障义务由申请人负责。本准予许可决定只涉及路政管理有关事项,如果实施该项许可还须取得其他部门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2如果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证书编号: -
许可决**期: 2025-12-12
许可有效期自: 2025-12-12
许可有效期至: 2099-12-30
许可机关: ****运输局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来源单位: ****运输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