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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中心区40-1、40-6等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公示
《****中心区40-1、40-6等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研究院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中心区40-1、40-6等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2日(共10日)
联系地址:****215办公室(苍**灵溪**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9025****中心) 0577-****5676(****)
公示内容如下:
(一)区位分析
县**心区40-1、40-6等地块位于**大道、玉苍大道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共4.09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40-1地块目前已腾空,地块四周已设置围墙,现状用地主要为水田。40-6地块现状为河流、水田。地块周边北侧道路为玉苍路,玉苍路机非分离的绿化隔离带上设有一处公交站点。地块东侧为**大道,**大道机非分离的绿化隔离带上设有一处公交站点。西侧为锦绣路,南侧为安澜苑小区。
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举行。会议提出,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老旧管线改造升级;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城市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城市防洪体系和内涝治理;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过去五年的时间里,政策层面一直在调整和反思,包括2020****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一般不得**500米以上建筑。2021年10月,****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各地要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超高层住宅。**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市严格限制**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常住人口300万以**市确需**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部备案。2022年出台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相关要求;到此次会议,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全面提升房屋安全保障水平”。
(二)控制超高层高度,凸显其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对于超高层方面的政策调整和反思,背后的原因在于,当高度超过一定界限后,其“必要性”会被巨大的弊端所抵消。运维成本高昂, 超高层建筑的日常维护(如清洗玻璃幕墙、电梯能耗、消防系统维护)费用极高,甚至可能超过建设成本。存在安全与防灾隐患,消防救援、抗震抗风、以及极端情况下的人员疏散,都是世界级难题。此外,还可能带来光污染、风阻效应以及对航空航线的干扰。
(三)城市形象与综合竞争力展示的需要
超高层建筑群往往构成了城市的天际线,是城市现代化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直观体现。****中心区的城市主干路,又是综合商业发展轴,****中心区的快速路,连接**互通,玉苍路、****中心区城市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围绕**大道——玉苍路交汇口形成以超高层地标为核心的高层商办集群,构建高低起伏的沿线天际线,提升城市品质与风貌十分必要。
规划将40-6-2地块纳入40-1地块中,在40-1地块用地分类名称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其用地红线及环境容量指标:建筑限高为由249米调整为150米,容积率深化为1.5-5.0,建筑密度为55%、绿地率为20%保持不变;40-6-1地块用地分类名称、规划指标不变。地块停车泊位按**省《****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执行。
四、论证深化内容地块指标
地块优化后指标控制一览表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规定性指标 | 指导性指标 | 备注 | |||||||||||
| 用地性质 | 代码 | 兼容性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建议主入口 | 配套设施 | 机动车位(个) | 非机动车位(个) | 居住户数(户) | 居住人数(人) | |||
| 40-1 | 29145 | 商务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0901/0902 | 1.5-5.0 | 55 | 150 | 20 | N、W、E | WC | ||||||
| 40-6-1 | 6565 | 公园绿地 | 1401 | / | / | / | 65 | ||||||||
四、附图
00.原地块图则
01.地块图则(论证后)
02.区位示意图
03.用地现状图
04.现状影像图
05.原用地规划图
06.用地规划图(论证后)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中心****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