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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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交通局关于实施包银高铁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硬飘物整治)项目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5〕34号)及其附件收悉。****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包银高铁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硬飘物整治)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区包银高铁沿线(**至**段)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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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整治建筑总建筑面积331475平方米。位于**区包银高铁沿线两侧,主要包含:宁****公司、****公司、**伊****公司、****公司、**天得太****公司、洗煤厂(僵尸企业)、**矿务局(DK411+700)、**矿务局(DK412+350)、****公司、宁****公司、****公司、宁****公司、****公司,****公司、**阿****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宁****公司、****工厂、**正泰太****公司、**万彪****公司、****公司等二十八家企业。
项目均采用40x4镀锌扁铁,M5.5钻尾丝(L=165),与钢架或者檩条连接,对原有厂房屋面进行加固,钢构建除锈喷防火漆,同时清运垃圾8200立方米。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包银高铁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硬飘物整治)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12月-2026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64.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89万元,其他费17.55万元,预备费10.6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政府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包银高铁沿线环境卫生整治(硬飘物整治)项目》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