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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厅印发《****关于优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财规〔2025〕16号),从2026年1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通知》主要包含四部分内容,一是备案事项全程网办。资产评估机构统一通过财政部建立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向财政厅提交备案申请和所需材料。二是压缩备案公告时间。财政厅办理备案公告时间从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三是简化变更备案手续。已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财政厅审核备案,其他变更事项由资产评估机构自行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变更。四是完善注销备案机制。已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不再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或拟注销工商登记的,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在财政厅办理资产评估机构注销备案。
为便于公众准确获取资产评估机构信息,财政厅将加强日常信息筛查,并集中公开资产评估机构股东、评估师数量等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