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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15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姚家乡(省道223线东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934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朱朝勇 |
| 联系人 | 涂民警 | 联系电话 | 155****829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8 | 环保投资(万元) | 1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7-10-1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产品规模不发生改变,产品98%复硝酚钠粉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无组织变为有组织,将粉碎、混合、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风机引入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产品98%复硝酚钠粉剂生产过程中粉碎、混合、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风机排放至1根15米高排气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隔声。 | ||
| 承诺:**** 朱朝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朝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