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周二)**县均溪镇建山路72号A幢102房屋
产权类型:各类实物资产处置
发布日期:2025-12-15报名开始时间:2025-12-13 00:00:00报名结束时间:2025-12-22 15:00:00
项目编号:****
| 转出方姓名 | ******联社 | 发布区域 | **省**市**县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 | ||
| 公告期限 | 10 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5-12-13至2025-12-22 | ||
| 重要信息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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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用承担:过户所涉及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等)、过户费、资产交易涉及的软件服务费及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税金、物业费等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应在竞价开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物理状况(结构、装修等)、权属状况(产权清晰度、抵押、查封等)等进行详尽的调查和评估。出让人仅提供现有资料供查阅,不承担标的瑕疵(包括租赁关系瑕疵)的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瑕疵为由提出异议或要求退款。 (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五)竞买成功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出让人会派工作人员配合买受人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六)竞买人在15个工作日内无合理理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没有缴纳相应全部税费及费用的,视同竞买人违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合同,收回拍卖资产,同时己经入账作为拍卖款的保证金及全部佣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七)成交公示结束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书面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农交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剩****银行账户。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交易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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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条件内容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
| 是否延迟报价 | 是 | 延迟报价周期 | 60秒 | ||
| 招标方式 | 明标明投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2-13 00:00:00 |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12-22 15:00:00 | 是否收取服务费 | 是 | ||
| 收取服务费方式 |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 收取对象 | 受让方 | ||
| 说明 | 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向成交方(买受人)收取。 | ||||
| 现场勘测联系人1 | 姓名:涂先生联系电话:186****1956说明:无 | ||||
| 交易机构 |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陶女士(大****服务中心) | ||
| 联系人电话 | 0598-****009 | 联系地址 | **市**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6层 | ||
| 标的名称 | **县均溪镇建山路72号A幢102房屋所有权 | 标的类型 | 其他 |
| 流转方式 | 转让 | 流转期限 | |
| 转出用途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标的概述 | 按标的总价(元)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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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价 | 599823.00元 | 阶梯价 | 2000.00 元 |
| 是否有原承租户 | 否 | ||
| 交易面积 | 95.2100 平方米 | 交易数量 |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12-23 09: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12-23 10:00:00 |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 元 | 履约保证金 | --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6232***********8234 ****中心已报名项目查看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 | ||
| 账户名称 |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银行****分行 |
| 特别说明 | 须使用已在本平台****银行卡缴纳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报名失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