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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0MA474BB880 | 建设单位法人:李伟成 |
| 李会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经济技术产****经济开发区) |
| 河****开发区发展路与**山路交叉口北200m |
| 世创科技玻璃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9-C35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漯****开发区 河****开发区发展路与**山路交叉口北200m |
| 经度:114.095000 纬度: 33.542778 | ****机关:****开发区****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9 |
| 漯开环监表(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0MA474BB880001X |
| 2025-10-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80 |
| 2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0MA474BB88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103MA46UG8WX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11MA9GRJD85E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326-1-1.html |
| 改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290条(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145条(套) |
| 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租赁的1#生产车间及办公实验楼暂未建设,仅2#生产车间投入使用,临时办公区设置于2#生产车间内部,且实际工作人员由50人减少至40人,由于1#生产车间主要进行产品的人工装配,目前装配环节流转时间较长,因此现阶段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145条(套),待1#生产车间建成后并增加工作人员后可达到年产290条(套)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的生产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钢板、方管等钢材为原料,经过切割、车加工、焊接、抛丸、喷塑、喷塑后固化、装配等工序生产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以钢板、方管等钢材为原料,经过切割、车加工、焊接、抛丸、喷塑、喷塑后固化、装配等工序生产自动化玻璃切割生产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切割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湿式加工使用的机床使用透明玻璃罩密闭,可以有效避免产生的油雾喷溅,车加工油雾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抛丸工序在密闭抛丸房内进行,抛丸房两侧设置侧吸风口,抛丸废气经侧吸风口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布袋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洁净气体再经过管道由抛丸房顶部排入抛丸房,增大抛丸房内的气压,使侧吸风效率更高,此部分废气回用,不外排,可以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及喷塑后固化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后废气与喷塑废气经同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噪声源强明显减弱,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或者外售;危险废物经危废贮存仓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在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合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切割废气 本项目采用激光切割机进行切割下料,型材切割下料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激光切割机放置于室内,自带除尘设施(滤芯除尘器),经切割机两侧下吸风口进行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2)车加工油雾 项目在车加工生产过程中会添加切削液,切削液在高速旋转刀具与工件的摩擦、高温蒸发作用下形成油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车加工工序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湿式加工主要使用的机床使用透明玻璃罩密闭,可以有效避免产生的油雾喷溅,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焊接烟尘 本项目使用焊接工艺为二氧化碳保护焊,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4)抛丸废气 本项目抛丸工序在密闭抛丸房内进行,抛丸房两侧设置侧吸风口,抛丸废气经侧吸风口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布袋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洁净气体再经过管道由抛丸房顶部排入抛丸房,增大抛丸房内的气压,使侧吸风效率更高,此部分废气回用,不外排。 (5)喷塑废气 本项目采用静电喷塑,静电喷塑过程是在专用喷塑房内利用喷枪进行。喷塑房工作时密闭,仅留有工件进出口。本项目在工件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6)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和喷塑后固化废气。 本项目喷塑后需进行固化,喷塑后固化环节在一座密闭固化房内进行,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喷塑后固化采用直接加热方式,项目设置1台液化石油气加热炉,产生的液化石油气燃烧气体直接通入固化房,固化温度约为200℃,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喷塑固化房内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喷塑废气经同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根据现场调查,厂区设置1座池容10立方米的化粪池,具有三防措施。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激光切割机、车床、钻床、铣床、攻丝机、锯床、焊机、加工中心、折弯机、抛丸房、喷塑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均为固定声源,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保持设备日常检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废料,废焊丝,切割、焊接、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喷塑废气除尘器收集塑粉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桶等。 (1)生活垃圾 厂内设置有若干垃圾桶,之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设置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3.4平方米,位于生产厂房东北侧。项目金属废料、废焊丝和切割、焊接、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之后作为有价废物定期外售;喷塑废气除尘器收集的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设置1座危废贮存仓库,面积为3.4平方米,位于生产厂房东北侧。项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仓库,定期交由**鑫瑞****公司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4 | 0.032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0336 | 0.0384 | 0 | 0 | 0.034 | 0.034 | |
| 0 | 0.0046 | 0.0064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35 | 0.0089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25 | 0.003 | 0 | 0 | 0.002 | 0.002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 厂区设置1座池容10m3的化粪池,具有三防措施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pH的测值范围为7.2~7.5,COD、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日均值浓度范围分别为140~140mg/L、68~68mg/L、19.0~19.0mg/L、33.0~33.0mg/L、0.60~0.62mg/L;COD、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两日均值浓度分别为140mg/L、68mg/L、19.0mg/L、33.0mg/L、0.61mg/L,废水中各主要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
| 1 | 喷塑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喷塑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6~2.7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2~0.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20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9kg/h) | |
| 2 | 喷塑固化房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喷塑固化房废气(喷塑后固化废气及加热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喷塑废气经同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喷塑后固化废气及加热炉燃烧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3~1.14mg/m3,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SO2、NOx、林格曼黑度、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mg/m3、<3mg/m3、<1级、1.1~1.1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
| 3 | 厂界无组织 |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边界建议排放值: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 切割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湿式加工使用的机床使用透明玻璃罩密闭,可以有效避免产生的油雾喷溅,车加工油雾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73~0.75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边界建议排放值:2.0mg/m3);本项目厂界下风向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0.351~0.363mg/m3、0.05~0.059mg/m3、0.072~0.0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SO2 0.4mg/m3,NOx 0.12mg/m3);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车间门外1m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1h平均浓度值为0.82~0.86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要求(厂房外,监控点1h平均浓度值:6.0mg/m3)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处昼间噪声范围为54~5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金属废料、废焊丝、切割、焊接、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喷塑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及含油抹布、手套。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废料、废焊丝、切割、焊接、抛丸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处理;喷塑废气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及含油抹布、手套经危废贮存仓库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厂内设置有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在垃圾桶内暂存之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内东北侧,建筑面积3.4m2。本项目金属废料、废焊丝、切割/焊接/抛丸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作为有价废物定期外售;喷塑废气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危废贮存仓库位于厂房内东北侧,建筑面积3.4m2。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鑫瑞****公司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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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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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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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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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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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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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