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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三星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乡三星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2025年11月18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乡三星村。具体范围以征地界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按照已经批准的**市国土空间规划,该用地拟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1.1473公顷(17.2095亩)。其中农用地1.1473公顷(耕地0.0204公顷)。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23〕5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乡三星村为Ⅱ类区片,区片价格为67.5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农用地67.5万元/公顷。
(二)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标准由具体实施征收土地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
(一)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二)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辽市政办发〔2021〕12号)的规定进行社会保障安置。
六、其他事项
(一)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如有****人民政府向****反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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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