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区高窟沥清淤疏浚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中心**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河涌治理项目-**区高窟沥清淤疏浚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为土建工程、基础处理、河道和堤防工程。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有4家,分别是: (1)******公司; (2)******公司; (3)******公司; (4)****。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4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委员会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1.13%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6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曾小丹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2015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情况 | 1、**县公**(公庄段)治理工程; 2、**市公**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一期)。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1.78%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6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衡佳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粤244********00221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施工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情况 | 1.**县柏塘镇独松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下浮率为0.85%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6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何柯森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04925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 ||||||||||||||||||||||||||
| 业绩情况 | 1.大亚湾2024年大胜河清淤疏浚工程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口街道金青路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2-****700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2-****609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六横巷1号政府3号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5年 12 月 15 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12-12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15
公示结束时间:2025-12-19
| 附件名称 | 附件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