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 标 题:关于**市新靖镇环河村那英屯旧路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靖发改投资〔2025〕28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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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市新靖镇环河村那英屯旧路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靖建函〔2025〕415号)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公司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与归属感,原则同意**市新靖镇环河村那英屯旧路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新靖镇环河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修复4条破损路面共656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53.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5.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9元,基本预备费50.3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7个月,建设期限为2025年12月至2026年6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形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市新靖镇环河村那英屯旧路修复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