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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单位:
**县城市更新一期西子路项目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下:
1.**县城市更新一期西子路项目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时00分。”及“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时00分。”统一修改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时间))及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12月15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中“五评标办法-有效报价条件(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1)控制费率的88%≤报价费率≤控制费率的98%”修改为“五评标办法-有效报价条件(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1)控制费率的88%≤报价费率≤控制费率的98%,即13.72%≤报价费率≤15.27%”。标书代写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此澄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修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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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