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普科年产100套机械取样制样自动化设备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诸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82MA3TCKKT3G万可京
万可京**省**市**市
**省**市**市舜王街道舜盛路777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赛普科年产100套机械取样制样自动化设备项目****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11-C3511-矿山机械制造
****市**市 舜王街道舜盛路777号
经度:119.39357 纬度: 36.09658****环境局**分局
2023-10-16
诸环审报告表〔2023〕94号****0782MA3TCKKT3G001Z
2025-07-15500
17****
****0782MA3TCKKT3G****公司
****0782MA3MPCA72C****公司
****0782MA3MPCA72C2025-06-30
2025-11-132025-12-12
http://www.****.com/h-nr.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套机械取样制样自动化设备项目年产100套机械取样制样自动化设备项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外购不锈钢板、碳钢板经激光切割成型,再经折弯机 / 卷板机折弯、焊接、角磨机打磨后,进入 12m×11m×6m 密闭喷漆房,采用高压无气喷涂技术喷涂水性漆(喷涂 2 遍)并自然晾干,最后组装调试得成品。外购不锈钢板、碳钢板经激光切割成型,再经折弯机 / 卷板机折弯、焊接、角磨机打磨后,进入 12m×11m×6m 密闭喷漆房,采用高压无气喷涂技术喷涂水性漆(喷涂 2 遍)并自然晾干,最后组装调试得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中项目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不再经移动式除尘器无组织排放,而是经集气罩接入治理喷漆、晾干工序VOCs的喷淋塔+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废气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为提升激光切割废气的收集效率,充分利用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治理能力以优化其处理效果。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中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3.2%。实际建设过程中,事故水池建设投资为1万元,项目环保投资额应修正为1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应调整为3.4%。
环评阶段核算的16万元环保投资额仅涵盖废气、噪声及固废治理相关设施,未将项目必要环保设施事故水池的建设投资纳入。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18 0 0 0 0.018 0.018
0 0.0054 0 0 0 0.005 0.005
0 0.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168 0 0 0 0.017 0.017 /
0 0.0258 0 0 0 0.026 0.02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项目水性漆调配用水在喷漆及晾干过程中全部蒸发损耗;喷淋塔补充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8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即**市政源****公司)处理后排入潍河。 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最大值为化学需氧量:326mg/L、氨氮:3.7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22mg/L、悬浮物:17mg/L,小于其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4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悬浮物:400mg/L。 综上,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COD≤500mg/L、NH3-N≤45mg/L、SS≤400mg/L、BOD5≤350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塔+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移动式除尘器 (1)有组织废气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2)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厂区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项目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调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项目调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调喷漆废气、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后的激光切割废气一同进入1套水喷淋塔+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P1(DA001)排放。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P1进口1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3mg/m3。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P1进口2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1.8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2006(无量纲)。 验收检测期间,废气排气筒P1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48×10-2kg/h,小于其标准限值70mg/m3、2.4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12(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由此,处理效率为:颗粒物96%、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89%、臭气浓度79%。 综上,验收检测期间,废气排气筒P1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2.4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4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6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0(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无量纲)。 验收检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区内NMHC小时最大浓度为2.0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mg/m3;监控点任意一次最大浓度为2.21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 综上所述,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1.0mg/m3);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2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废气厂区监控点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隔声、降噪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钻床、激光切割机、打磨机、折弯机、电焊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对厂区设备的合理布局、设备设置在车间内、基础减振、隔声降噪、各设备定期检验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7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 综上所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周边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分类管理、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理处置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金属下脚料、水性漆漆渣、焊渣、废磨片、除尘器收尘、废水性漆漆桶等收集后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妥善,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含漆渣)、喷淋塔废液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金属下脚料、焊渣、废磨片、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水性漆漆渣、废水性漆漆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喷淋塔废液。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金属下脚料、焊渣、废磨片、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水性漆漆桶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漆渣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喷淋塔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GB 18597-2023)。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厂区绿化、保护生态环境。 已进行厂区绿化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项目建设了50m3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编号为370782-2025-191-L。已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