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保障审批质量与效率,根据《****办公室关于委托乡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第一批)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169号)文件要求,我局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乡镇(街道办),由其依法依规办理。按照文件“根据上级政策法规和事项授权办理情况适时予以调整”的要求,结合我局常态化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109次)研究决定,****办事处****分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统一收回由****直接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再委托办理的事项范围
根据《**县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要求,已将委托下放各乡镇(街道办)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服务局办理。此次收回委托街道办办理的4项事项为:小餐饮经营许可、部分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除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业务。
二、事项办理调整时间
自2025年12月16日零时起,街道办事处停止受理上述委托事项,此前已由街道办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街道办完成后续流程并出具结果,相关材料于2025年12月20日前统一移交****存档。
三、调整后事项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登录**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cn ),搜索对应事项名称即可在线提交申请,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二)线下办理:****服务大厅二厅窗口(地址:**县西****中心)提交申请。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12-****030(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现场咨询:****服务大厅二厅“****中心”
线上咨询:通过“****”微信、抖音账号留言,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限调整不改变事项办理的法定条件、申请材料及承诺时限,****将严格按照原标准高效办理,确保服务质量不降低、办理效率不下降。
(二)若因事项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持续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举措,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审批服务。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