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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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轴2025年农机轴承套圈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 ****开发区西外环路东侧、承宣街南侧、崔公街北侧****厂区现有1#生产车间内 | **** | ******公司 | 该项目拟投资95万元,用地面积600平方米,购置盐冷却淬火炉1 套及附属设备2台,同时淘汰现有的落后低效设备 2 台。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全厂年产 1300 万套农机轴承套圈。 。 | 1.大气环境影响 1#生产车间内网带式淬火油冷却淬火炉淬火油冷却过程中产生的淬火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密闭收集引入一套“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2.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夏****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喷淋塔需补充损耗部分,不外排。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 2 | 生物质颗粒燃料、有机营养土、有机肥颗粒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县香赵庄镇刘铺村村西南、308 国道北侧 | **县****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拟投资400万元,用地面积13500平方米,购置上料机、制粒机等设备约22台(套)。项目建成后, 达到年产 10 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20万吨有机营养土、20万吨有机肥颗粒的生产能力 | 1.大气环境影响 粉碎、配料、混合、筛分、造粒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 高排气筒DA001 排放。 2.声环境影响 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