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项目〔2025〕129号
****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以及**华****公司组织专家对《**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县城市更新,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同意**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内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小学小区等72个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改造14条道路,共96750平方米;改造16条道路人行道,共67358平方米,路缘石长度20700米,树池1035座;改造17条道路的供电设施,共21484米,直线井54座,电缆井716座;改造23条道路的路灯494套等。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378.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76.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9.90万元,基本预备费1111.94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县城市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5年12月5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